關於龍魚的記載甚早,可溯至1893年。儘管最初就發現,卻無法確認牠分佈何處,是屬於何種魚類。該魚之所以在水族館受到矚目,是因為水溫調節及濾水系統的普及,一般水族館已可能飼養熱帶魚或大型魚隻。
    金色的龍魚曾是馬來西亞結婚喜宴上不可或缺的佳餚之一。不久後發現可以飼養,便從食用魚搖身變成了觀賞魚,主要由馬來西亞國內的富人開始飼養。後來外銷到國外,一躍成為焦點。
    印尼的紅龍則大多曬乾做為魚干食用。直至華人大量搜購走私出口後,身價爆漲成為世人皆知的高級熱帶魚。
    但1975年華盛頓條約成立,也就是[瀕臨絕種野生動物國際貿易公約](簡稱CITES),隨著締結國家的增加,進出口的限制日趨嚴謹。龍魚在該條約的附屬書中,只承認以學術研究之用為目的的進出口,商業目的的交易被全面禁止。只是亞洲各國的華人開始將龍魚以"風水魚"作為吉祥物。
    不過以台灣為首,未加入華盛頓條約的中國人社會之間。掀起了飼養龍魚的狂潮,拜此之賜,馬來西亞、印尼、新加坡三國都開始嘗試養殖,1980年代建設養魚場的風氣十分盛行。
    努力為這些華僑同胞養殖的結果,促成了1988年F2捕撈仔魚的成功,終於在限制出口總數的限定交易條件下,印尼養魚場可以出售幼魚,就這樣,從第一年的1.250尾到1991年暫時增加出口數為1,500尾,1995年後,在魚隻體內植入晶片的附加條件下,廢除了出口數的限制,除了印尼之外,也能從新加坡和馬來西亞出口了。
    今日,龍魚以熱帶魚之王的姿態,逐漸被水族館接受。過去走私的魚隻就像毒品和槍枝一樣受到冷眼歧視。牠不是買來的熱帶魚,而是像10年、20年長久陪伴的家人一樣,受到喜愛的寵物,為了讓更多人瞭解,所以我們計劃發行本書。
    請您一定要珍惜您和龍魚在水槽中悠游的幸福時光。